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江钨股份生字[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矿区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行政区划隶属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管辖。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位于江西省宜春市,2号尾矿库终期坝顶高程为380m,总坝高为213.85m,总库容为4434.2*104立方米,截止2023年4月,尾矿库堆积坝顶高程为268.4m。由于选矿工艺改进,尾矿库库区常年有三股自然山沟雨水进入尾矿库等原因,需将此三股水导至库外。
工程项目名称:宜春钽铌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及恢复利用项目-2号尾矿库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江钨股份生字[2024]13号;
建设单位: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村;
2.2 本次招标规模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捌佰零捌万贰仟零捌拾柒元伍角肆分(小写:8082087.54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冶金工业出版社发行的《采矿手册》、《井巷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9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锚喷支护工程质量检测规范》(MT/T5015—96)、《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规范》、《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砼拌和用水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爆破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尾矿排放及筑坝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规范及规程以及本工程方案设计要求等。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2023年11月份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发的施工图施工图纸编号2A22D610401HE1AA1-5~17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座 C15 毛石混凝土拦挡坝,高分别为 10.5m 和 7.5m;总长约 540m、截面为 2.2m*2.8m的隧洞;一座泄流井,井筒直径 3.5;一座消力池,长 8m、宽 4m、深 2.5m。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注册地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8号文要求);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壹级资质。
3.3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类别:矿业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其他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安全总监需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3)投标人须配备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业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机电、测量等专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岗位证书或电子化合格证书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社保证明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业技术人员、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近三年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7 对投标人其他的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较大安全事故、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2)投标人当前在江西省未被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或行政处分等限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两年内未发生 2 人及以上死亡或未发生连续两年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投标人未列入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5)外省来赣投标单位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审批 [2020]4 号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提供江西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已进行实名制信息登记的从业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在住建云平台实名登记的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时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挂靠。
3.9 一旦中标,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要求除外)。
4. 报名方式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24日自行在新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打开新的交易平台后下载招标相关资料,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下载招标文件,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新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5.其他1)本公告在新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此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本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已具备运行条件,本次招标按要求在新平台进行,新平台中有关系统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或加QQ:3559345256。
3)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到账时间:2024年3月24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
采用银行保函的,应是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宜春袁州支行
银行账号:3600 1250 1300 5000 1163
6.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 时整,开标地点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曾俊178703058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连平
联系电话:18770551815电子邮箱:1672354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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