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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丁香河灌区工程epc项目

· 2024-03-01

项目编号: CZS12024015-1

项目名称:石台县丁香河灌区工程 EPC 项目

招标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台县丁香河灌区工程 EPC 项目已由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

人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台县丁香镇、小河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丁香河灌区工程位于石台县小河镇和丁香镇境内,灌区主要涉及小河镇的栗阳村、龙山村、安元村、尧田村、莘田村、九步

村、红石村、郑村、来田村、东庄村、狮山村、樟村、梓丰村和丁香镇的红桃村、石泉村、丁香村、西柏村、华桥村、梓桐村、新中村 20 个行

政村,涉及灌溉面积 2.4 万亩,新增灌溉面积 0.18 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排灌工程、渠(沟)建筑物工程等,工程投资约 2.258 亿

元。

2.3 计划工期: 17 个月。本项目总服务期 17 个月,初步设计编制 1 个月(提交审批单位,并确保其能够受理),施工总工期 16 个月(依据初步

设计批复中工期,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总承包人应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前期的相关审

批、工程各项建设程序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完成项目各阶段的各项工作,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和

临时工程实施、水保和环保专项工程实施、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工程各项验收、工程移交(交付)、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

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

计、稽查等工作。

具体细化为: 设计工作。包括初设阶段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水保和环保等专项设计、招标及施工图阶段设计等; 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

设所有材料、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等; 工程施工。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和环保专

项工程、相关电力工程等; 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 工程验收。包括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

府验收; 工程及资料移交;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林业、环保等专题编制报批工作。 ?. 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

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征地移民、第三方检测、跟

踪审计、工程监理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投资的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投资的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具备以下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予以认可),(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可不为同一个项目)。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 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设计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员工,且提供 2023 9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5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应当具备联合体分工协议中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内容

的资质和能力,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本项目须

本项目须以设计单位

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为牵头人并作为

并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

项目总承包单位;

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

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 )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

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

注:类似项目指:

类似项目指: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自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自 2019

1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灌区或农田水利建设类的设计业绩。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灌区或农田水利建设类的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指:自

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指:自 2019

1

1 日至今(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

日至今(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 4 000 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

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

业绩,施工总承包内容包含:灌区或农田水利建设类。

业绩,施工总承包内容包含:灌区或农田水利建设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 03 08 17 30 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03 21 9 30 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

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5.2 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

文件电子版( U 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翠柏

北路樟树湾 34 5 ,联系人:沈召宇,电话: 1538537860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

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项目设有项目经理陈述与答辩环节,拟派开标现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加盖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抵达开标现场。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j.chizhou.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ahtba.org.cn/ )公开发布。

8.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

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j.chizhou.gov.cn/ )关于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 (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

话: 0566-2318357 0566-2318216 )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8.2 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 - 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8.3 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由此造成无法参与投标责任自负。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 服务指南 - 工具下载 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 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

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8.5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

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

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 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 30 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

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8.6 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

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7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 0566-2318206 ,联系人:刘工。

8.8 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9 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0566-2318056

9.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池州市石台县政务新区水利局大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 0566-602608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翠柏北路樟树湾 34 5

联系人:沈召宇

电话: 15385378603

(三)异议受理联系人:沈召宇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15385378603

10.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领取: 1538537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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